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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PA 計算機
GPA 是美國常用的 4.0 制學業成績平均。輸入各科的字母成績與學分,就能算出 GPA;Honors 與 AP/IB 課程也會以加權方式顯示,還能把本學期與先前的 GPA 合併計算。台灣各校的成績制度不盡相同,申請美國學校前請以學校規定為準。
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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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使用這個計算機
- 輸入每門課的字母成績與學分數。如果學校不採學分制,每門課填 1 學分即可。
- 如果學校對 Honors 或 AP/IB 課程加權,請把課程等級設為對應選項。
- 若要算累計 GPA,請輸入先前的 GPA 與其對應的總學分數。
- 請確認學校自己的標準——有些學校 A+ 算 4.3,或使用不同的加權方式。
計算公式
GPA = Σ (成績點數 × 學分) ÷ Σ 學分
A/A+ 4.0 A- 3.7 B+ 3.3 B 3.0 B- 2.7 C+ 2.3
C 2.0 C- 1.7 D+ 1.3 D 1.0 D- 0.7 F 0.0
加權:Honors +0.5,AP/IB +1.0(F 不加分)
這是美國大多數高中與大學採用的標準,也是 College Board 說明成績換算為 4.0 制時所用的對照。各校規定不同,請以成績單上的 GPA 為準。
計算範例
四門課:A(3 學分)、B+(4)、A−(3)、C(2)
- 成績點數:4.0 × 3 = 12.0;3.3 × 4 = 13.2;3.7 × 3 = 11.1;2.0 × 2 = 4.0。
- 總點數 = 12.0 + 13.2 + 11.1 + 4.0 = 40.3。總學分 = 12。
- GPA = 40.3 ÷ 12 = 3.36。
- 累計範例:先前 45 學分、GPA 3.0(135 點),加上 15 學分全拿 A(60 點)= 195 ÷ 60 = 3.25。
以上四門課就是計算機中的預設資料。
常見問題
加權 GPA 和未加權 GPA 有什麼不同?
未加權 GPA 對每門課都使用相同的 4.0 制。加權 GPA 會為 Honors 或 AP 等較難的課程加分,所以可能超過 4.0。
累計 GPA 怎麼算?
用先前的 GPA 乘以先前的學分得到點數,加上本學期的點數,再除以總學分。
A+ 算 4.3 嗎?
部分學校是這樣。許多學校以 4.0 為上限,本計算機也採用這個上限。請查詢學校的規定。
通過/不通過(Pass/Fail)的課程要算嗎?
通常不算。除非學校會給這類課程成績點數,否則請不要輸入。
要維持美國聯邦學生補助,GPA 需要多少?
各校會訂定「學業進度合格」(Satisfactory Academic Progress)規定;許多學校要求至少 C 的平均(2.0),或符合畢業要求的學業表現。請洽詢學校的助學金辦公室。